2017年8月13日 星期日

2017年8月13日主日講道



路加福音廿二章3538
解經筆記:
⑴天主教曾引用耶穌在36節的吩咐:「但如今…沒有刀的要賣衣服買刀」作為教皇擁有武力的根據(Boniface VIII)。而許多現代聖經學者則將這句話解釋為提醒門徒今後要面對世界的敵意,買刀只是比方。但這節經文的解讀關鍵在於37節的「應驗」,也就是因門徒攜帶武器,讓耶穌最後是被當作和巴拉巴一樣「作亂的人」(可十五7)起訴並處決。
⑵神的旨意可分兩類:
普世旨意:普遍適用的原則
特殊啟示:僅是用在特定時空下的獨特安排,而36節的經文應屬特殊啟示。
特殊啟示是神直接對個人的指示,為要成就神在某事上的預定,不是讓人拿來鑽漏洞的例外條款,信徒若將神對其他人的特殊啟示錯用在自己身上,就是妄稱主的名,會如耶廿六2023的烏利亞,和徒十九1317所記載的猶猶太祭司長士基瓦的七個兒子一般自招己禍。另外讀聖經時務要避免將神的特殊啟示解釋為普世旨意,例如使徒行傳中初代教會面對逼迫的態度,與羅十二14「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的教導,就顯出天主教對36節的解釋是出於私意,而不是神對於教會的普遍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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