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為神家裡的人」(本日無錄音)
◎解經筆記:
耶穌在十字架上時,從加利利就開始跟隨並服事他的那些婦女也在那裡,一直到耶穌斷氣為止。其中有他母親馬利亞,與他母親的姊妹(可能叫撒羅米,可十五40),並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和抹大拉的馬利亞。耶穌雖然有其他兄弟姊妹(可六3),但這時他們仍然不信(約七2~5),耶穌交代約翰把馬利亞當作生母來照顧,是要讓教會明白,「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這句話在神的家中要成為生活上的實際。
※信息綱要:
㈠聖靈成為新生命的共同血緣(弗二18~19,來三6)
㈡負擔起家中每一份子的責任(提前三15、五8,帖後三10~12)
㈢共同血緣有共同的生命特質(太十二50,可三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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