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他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
希伯來書5:8-9
耶穌的死有其價值與效力,乃是出於順服,既是因著他的順服,也在於我們的順服。就他而言,順服乃是神讓他受苦的最重要目的;他能夠成為完全,還有他所得的榮耀,都是源自順服,順服也是他能力的源頭;所以他的順服是我們永遠得救的真正「動力因」[1]。另一方面,我們的順服仍有其絕對的必要性,而且這必要性絲毫未因耶穌的順服而有所減少。因為對於神與基督而言,救贖的最大目的就是要重新恢復我們的順服;只有順服才能讓我們與神合一,而這才是人真正的喜樂與滿足[2]。也唯有透過順服,神才會在我們裡面彰顯他的生命與能力。所以容我再次強調:是順服讓耶穌的死顯出價值與效力,既是因著他的順服,也在於我們的順服。「他…學了順從,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所以我們的順從和他的順從是一樣不可或缺的。他若不順服,就不可能做成救恩,同樣的,我們若不順服,也不可能享有救恩。不論對我們而言,或對耶穌而言,順服都是救贖的本質所在。
我們需要理解到:神是受造物的福樂所在。當神是受造之物的一切,當受造物因著謙卑和倚靠讓神來做成一切[3],當一切都透過感謝[4]和事奉而歸給他,神豐盛的愛與喜樂就會進入這個受造物的裡面並充滿他,這是無法隔絕的[5]。只有一件事是受造之物需要做的,就是將所有的渴慕和意志都轉向神,並讓神在他身上可以完全自由的掌管,如此無論在天上或地上,將沒有任何事物可以攔阻神的光與喜樂充滿那人的心靈。神的一切美善完全都環繞著一個中樞,那就是神的旨意,所有神的屬性也都從神的旨意這裡得著源源不絕的大能而運行。所以甚至可說,神的旨意是宇宙生命的源頭,寰宇之成為其所是,乃因神的旨意本是如此。神的旨意也是托住萬有[6]存續的生命能力源頭。受造物能從神得著多少,完全在於神的旨意在他身上實現了多少。人要尋找神、要遇見神,必須要在他的旨意中才能尋見他。與神旨意的合一就是與神自己的合一,所以主耶穌在世上的時候,他總是說,他為了一件事而來,就是按父的意思去行[7],也因此才成就了我們的救恩。罪使我們從神的旨意中墜落,而主耶穌則完全行出神的旨意,他藉此打破了罪的權勢[8]。他來是要指出怎樣才是服事神,哪裡才有真正的福樂;他來是要在自己裡面完成一個新的人性,好將其分賜給人,並開啟出一條可以跟隨的生命之路;他來是要顯明,願意付上一切代價來遵行神的旨意,這正是永遠的福樂與榮耀[9]。因為他自己做到了,因為他「存心順服,以至於死」[10],「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11]。正是因著他願意順服的性情,讓他配得與神同坐在天上的寶座上[12]。與神的旨意聯合就是與神自己聯合,這必定會把人帶進神的榮耀裡[13]。這對主耶穌和我們來說,是同樣成立的。
但讓人擔憂的,是許多基督徒雖然追求救恩,但對於救恩的內涵卻缺乏明確的概念。救恩是把人從自己的意志中救出來,並將其恢復到可以完全行出神旨意的光景。許多人尋求基督並要來信靠他,但他們所找的並不是真的基督,而是他們按自己形像所構想出來的「基督」。真正的基督是神的旨意成了肉身,天上的順服在地上顯現,他把神在他裡面做成的此刻做在我們身上。基督以兒子的身分來,好把他在地上活出的生命和性情分賜給我們。基督同時有大祭司的身分,他當初如何藉著順服和犧牲自己[14]來就近神,現在他也透過相同的路徑把我們帶到神面前。身為兒子和祭司,基督既是我們的元帥(領路者)[15],也是我們的先鋒[16],只有當我們跟隨他走過他在地上所行過的路徑,我們才能指望在天上分享他的榮耀[17]。「他…學了順從…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
我們要留心,不要被對「因信稱義」的錯誤認知或偏頗理解誤導了。有些人以為「因信稱義」就是信仰的全部,所以順服沒有絕對的必要性。這是何等可怕的錯誤!當我們被稱義的時候,過去的順服與否確實不在神的考量之中,因為神「稱罪人為義」[18]。但悔改正是轉回到順服之中,而沒有悔改就沒有真正的信。稱義,還有藉以得著稱義的信,不過都是過程,為要達到順服這個目的。稱義以及信是把我們指向基督,指向救恩,就是與基督聯合的生命。而基督的救恩是為「凡順從他的人」所預備的,此外別無拯救。所以順服是我們承受救恩的唯一容器,因為順服就是願意接受基督的旨意和生命。我們常會聽到有埋怨說:想要追求救恩卻得不著,也無法享受完全的救恩;原因是找錯方向了。耶穌自己說過,父會賜聖靈給順從之人[19],而賜聖靈就是讓人領受在基督裡已成為完全的屬天救恩。對這種順從的人,基督會向他顯現自己[20],而且基督與父都要到這樣的人那裡去,與他同住[21]。基督的拯救完全是透過順服而成的,這是救恩的精隨與本質,除了透過順服之外,人不能得著救恩,也無法享受救恩[22]。基督因著順服成為完全,「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只不過唯獨是「為凡順從他的人」。
但願神恩待,讓我們身上可以看到耶穌的順服,並這順服所源自的謙卑,並讓這些基督生命的特質成為我們的榮美,藉此彰顯出他救贖的大能,顯明基督的跟隨者和他之間的聯結與合一;這才是真正的、實在的救恩,而這樣的救恩是賜給順從他的人。
附註:
1. 救恩領人進入順服。我們常認為救恩是為了要讓我們喜樂,但我們的眼目與渴望應該要轉離這個想法,移到救恩的真相──就是順服──之上。基督會確保一件事發生,就是完全的救恩會臨到順服的人。
2. 我們有罪性,靠自己缺乏能力。這是事實,但不可因此而有錯誤的理解,導致我們無法全然降服順從。基督是透過順服而成為我們的救主,而神的意思是要讓我們「在基督裡有分」[23],就是有分於基督自己的生命與他順服的靈。所以神的兒子來不只是要成為教師、不只是來主張宣稱,更是要來賜下順服,並將順服做在我們身上。我們相信這位主耶穌,「信」讓我們可以主張並支取順服的恩典,然後得著他自己。
3. 基督親身學了順服,並活出順服。他也會親自將這個性情傳遞給與他相交的人。順服是私人的管道,讓那些願意順從基督的人與他聯結起來。
[1] The efficient cause,指造成事物改變的動力或直接因素。參見本書第三章第三章。
[2] 參詩篇16:11「你必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你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
[3] 參哥林多前書12:6「功用也有分別,神卻是一位,在眾人裡面運行一切的事。」
[4] 參歌羅西書3:17「無論做什麼,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穌的名,藉著他感謝父神。」
[5] 參羅馬書8:38-39「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
[6] 參希伯來書1:3「他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
[7] 參約翰福音6:38「因為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希伯來書10:7「那時我說:神啊,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
[8] 參希伯來書2:14「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
[9] 參哥林多後書4:17「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
[10] 腓立比書2:8。
[11] 腓立比書2:9。
[12] 參啟示錄 3:21「得勝的,我要賜他在我寶座上與我同坐,就如我得了勝,在我父的寶座上與他同坐一般。」
[13] 參羅馬書8:29-30「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
[14] 參詩篇110:3「當你掌權的日子,你的民要以聖潔的妝飾為衣,甘心犧牲自己」。
[15] 希伯來書2:10。
[16] 希伯來書6:20。
[17] 參羅馬書8:17「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
[18] 羅馬書4:5「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19] 參使徒行傳 5:32「我們為這事作見證;神賜給順從之人的聖靈也為這事作見證。」
[20] 參約翰福音14:21「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
[21] 參約翰福音14:23「耶穌回答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
[22] 參約翰一書2:17「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
[23] 希伯來書3:14「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裡有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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