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綱要:
㈠復活的人就不會再死(路廿36a,羅六9)
─肉身承受物質的基業才有意義
─相信肉身復活才有真正的盼望
─與基督同復活就是同作神兒女(腓三21,路廿36b)
─肉身承受物質的基業才有意義
─相信肉身復活才有真正的盼望
─與基督同復活就是同作神兒女(腓三21,路廿36b)
㈡人因著信與基督聯合(羅六5~6,加二20)
─只有與基督同死才能同復活(羅六8)
─與基督聯合就領受聖靈大能(林前六17)
─得醫治釋放、有喜樂與平安(林後三17,加五22)
─只有與基督同死才能同復活(羅六8)
─與基督聯合就領受聖靈大能(林前六17)
─得醫治釋放、有喜樂與平安(林後三17,加五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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