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綱要:
㈠作見證是每個信徒的責任(路廿四46~48,太廿八20,約廿21)
─聽的人是否接受卻不是講的人的責任(羅十14~16,徒十八4~10)
─聽的人是否接受卻不是講的人的責任(羅十14~16,徒十八4~10)
㈡作見證是述說親身的經歷(路廿四48~49,弗四11)
─不需要「高言大智」來宣傳(林前二1~5)
─所以要等候真實經歷聖靈的更新(徒一8,多三5)
─不需要「高言大智」來宣傳(林前二1~5)
─所以要等候真實經歷聖靈的更新(徒一8,多三5)
㈢作見證催逼我們認清信仰(路廿四50~53)
「只要心裡尊主基督為聖。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前三15)
「只要心裡尊主基督為聖。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前三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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