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0日 星期五

2018年7月15日主日講道


「裡面的信仰與外面的記號」

羅馬書二章2529
釋經筆記:
⑴「割禮」:「你們都要受割禮(原文作割陽皮);這是我與你們立約的證據。」(創十七11)「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羅四11)。
⑵「他雖然未受割禮,豈不算是有割禮嗎?」義大利營的百夫長哥尼流便是一例,「原來,各國中那敬畏主、行義的人都為主所悅納」(使徒行傳十35)。「算是有割禮」和「真割禮」是靈意說法,指真實在神的悅納與約之福中。
⑶「那本來未受割禮的…,豈不是要審判你這有儀文和割禮竟犯律法的人嗎?」見馬太福音十二章4142節。
信息綱要:
外在記號不代表、不保證內裡實質
 —不能因有外在記號就以為必得救恩、必蒙祝福
自主選擇的外在記號顯明認同意願
 —外在記號是公開的見證
 —外在記號提醒自己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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