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這樣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原是與我們合宜的。他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後為百姓的罪獻祭;因為他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律法本是立軟弱的人為大祭司;但在律法以後起誓的話,是立兒子為大祭司,乃是成全到永遠的。」
希伯來書7:26-28
「像這樣…的大祭司,原是與我們合宜的」──正是我們所需的──這是第七章的結論。第25節提到了:因為這位大祭司「是長遠活著」,所以他「能拯救到底」。第26節則總括了「這樣…的大祭司」的人格特質:聖潔──與神相交、全然和諧;無邪惡──在性情上全然純潔;無玷污──勝過一切罪與世界的試探;遠離罪人──他是真正的人,身處眾人當中卻不受他們的罪所染;高過諸天──他現今在神的榮耀中被升為至高[1],把天上世界的生命與福樂分賜下來給我們。
「他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後為百姓的罪獻祭;因為他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相較於那些數目眾多的一般大祭司,因著死亡而需要持續替換[2],基督祭司職分的尊榮正是在於唯獨他是祭司[3],因為他「是永遠常存的」。我們在這裡看到了真理的另外一面,就是相對於那些每日重複獻上的祭[4],當他「只一次將自己獻上」,他就把獻祭的事完全成就了。需要重複的都是不完全的,完全的「只一次」便足夠,且果效持續到永久。「只一次」這個詞到後面會再次出現[5],顯明基督所獻的祭(將自己獻上為祭)具有「只一次」的特徵,正如「永遠」乃是基督祭司職任的特質。
「他…將自己獻上」:這是首次提到關於基督將自己獻上為祭。在第二章中,我們讀到了他的受死[6],直到這裡我們才明白這是在祭壇上宰殺祭牲的「死」。所以他既是祭司,也是祭牲。他在天上的神聖祭司職任,是因著他在地上所獻的祭及所灑的血的結果[7]。他獻祭「只一次…就成全了」的特色[8],正是對映出他在天上寶座「從今直到永遠」[9]的屬性。
「律法本是立軟弱的人為大祭司」──整個律法可如此總結──「但在律法以後起誓的話,是立兒子為大祭司,乃是成全到永遠的」。律法只是一個預備階段,喚醒人對於與神相交的饑渴與盼望,這種相交是超自然、屬天的,而這樣的關係絕非僅在於文字的描述,也不只是單純的想望,而是真實的,是透過永恆生命的大能所成就的。律法所做不到的,神自己作成了,就是「立兒子為大祭司,乃是成全到永遠的」。
「兒子」,「大祭司」,「成全到永遠」,這幾個字總結了希伯來書從開始到現在的所有教導。第一章中提到了神的兒子以及他的尊榮:他從神而來,他就是神[10],並且在他裡面有神的生命[11]。他能把我們帶來就近神,讓我們真實得著並享有神自身的生命。第二章到第五章讓我們看見他的人性,還有他因苦難學了順從,然後得以成為完全[12],也就是在他身上成全了新的人性,然後他透過聖靈的大能從天上將這新人[13]的性情分賜下來給我們。到了第七章則是教導我們,他「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這句話的意義,就是他的位格、職任、與工作都是透過無窮之生命的大能而成,並且因他是長遠活著,恆切代求,所以他「能拯救到底」,讓我們可以進到神面前[14],並使這成為一種長遠持續的生命狀態。「這樣的一位大祭司,對我們本是合適的。他是…兒子…是成為完全直到永遠的。」[15]
如果說這樣的一位大祭司對我們是合宜的,那麼我們要怎樣面對他才是合宜的呢?有一件事是必要的,就是要追求更多認識基督,曉得他拯救的大能[16],並完全信靠這大能,且來經歷這大能的真實。如果你的心渴望從罪中得釋放,渴望與神之間有真實的親近相交,經歷完全的救恩,活在他的大能中,並活出神兒子的樣式(他是我們的元帥[17]、也是為我們進入幔內的先鋒[18]),那麼你就必須來認識耶穌,認識他身為神兒子的身分,還有身為你的大祭司的職任。你需要祈求神降下「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19],好讓你可以真知道神「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20],「就是照他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使他從死裡復活,叫他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21]。你一定要相信那讓基督「成為完全直到永遠」[22],並讓他坐在神右邊的大能,同樣也會在你身上動工。你要在信心中把自己降服於神「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之下,並服在那永恆生命的大能之下,他會透過這天上的大能把你帶到神的面前,並保守你在那裡住下。當你願意如此相信,並信任耶穌可以做到,他會親自讓這成為你真實的經歷。要留心,千萬不可有這樣的念頭,認為這些不過是經文所堆砌出來的華麗憧憬;神的意思就是要讓這一切成為每天生活言行中千真萬確的實際。神賜給你這位大祭司,為的就是要讓你活出一個從人看為不可能的生命,是超越了感官與理性,是在他兒子身上運行的大能中那種超自然的生命。當耶穌升到寶座上,他的門徒需要等候從他自己直接分賜出來的靈,還有天上生命的能力[23](這天上的生命是他已經為他們進去得著的)。同樣的這一位聖靈,現在透過五旬節的能力要居住在我們裡面[24],也唯有他能讓希伯來書所開啟的蒙福真理在我們裡面成為又真又活的實際。
附註:
1. 在我們離開本章之前,把下面三口訣記在心裡,因為本章的實際應用就是以這三個詞來總結我們的麥基洗德──他長遠為祭司──對於我們的意義。首先,他行事的法則:我們的這位麥基洗德所作的一切都是透過「無窮之生命的大能」[25]來成就。其次,他行事的目的: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一個目的:就是要帶來更美的指望;靠這指望,我們可以「進到神面前」[26]。第三,他工作的界限:「能拯救到底」[27]。永恆生命的大能,親近神,完全的救恩,這些是他要賜給我們的。
2. 基督永恆的祭司職任:這是「成為完全」的真理的首要部分,而這真理會引領我們進入那成為完全的生命。這位「兒子…是成為完全直到永遠的」,他是我們的大祭司,他會把我們所當活出的生命從他自己裡面給出來。
3. 神的話在這裡是要讓我們體會到:藉著這樣的一位救主,我們得到的是何等的救恩!神透過他的兒子向我們說話[28],更把他自己的生命在他兒子裡面賜給了我們。
[1] 參腓立比書2:9-11「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
[2] 參希伯來書7:23「那些成為祭司的,數目本來多,是因為有死阻隔,不能長久。」
[3] 參希伯來書7:24「這位既是永遠常存的,他祭司的職任就長久不更換。」
[4] 參民數記28:3-6「又要對他們說:你們要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就是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每日兩隻,作為常獻的燔祭。早晨要獻一隻,黃昏的時候要獻一隻;又用細麵伊法十分之一,並搗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調和作為素祭。這是西乃山所命定為常獻的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5] 希伯來書9:12「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
[6] 參希伯來書2:9「惟獨見那成為比天使小一點的耶穌;因為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叫他因著神的恩,為人人嘗了死味。」
[7] 參出埃及記29:19-21「你要將那一隻公綿羊牽來,亞倫和他兒子要按手在羊的頭上。你要宰這羊,取點血抹在亞倫的右耳垂上和他兒子的右耳垂上,又抹在他們右手的大拇指上和右腳的大拇指上;並要把血灑在壇的四圍。你要取點膏油和壇上的血,彈在亞倫和他的衣服上,並他兒子和他兒子的衣服上,他們和他們的衣服就一同成聖。」
[8] 參希伯來書10:10「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
[9] 參以賽亞書9:7「他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他必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他的國,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從今直到永遠。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
[10] 參希伯來書1:3a「他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
[11] 參希伯來書1:5「所有的天使,神從來對那一個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又指著那一個說:我要作他的父,他要作我的子?」
[12] 希伯來書5:8-9「他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他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
[13] 參哥林多後書5:17「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以弗所書4:24「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
[14] 參希伯來書7:19「(律法原來一無所成)就引進了更美的指望;靠這指望,我們便可以進到神面前。」
[15] 希伯來書7:26-28,新譯本。
[16] 參腓立比書3:10「使我認識基督,曉得他復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
[17] 希伯來書2:10「原來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裡去,使救他們的元帥,因受苦難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見本書第十四章。
[18] 希伯來書6:20「作先鋒的耶穌,既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成了永遠的大祭司,就為我們進入幔內。」
[19] 以弗所書1:17「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榮耀的父,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你們,使你們真知道他」。
[20] 以弗所書1:19。
[21] 以弗所書1:20。
[22] 希伯來書7:28,新譯本。
[23] 參路加福音24:49「我要將我父所應許的降在你們身上,你們要在城裡等候,直到你們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
[24] 參以弗所書2:22「你們也靠他同被建造,成為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
[25] 希伯來書7:16。
[26] 希伯來書7:19。
[27] 希伯來書7:25。
[28] 參希伯來書1:2「就在這末世藉著他兒子曉諭我們;又早已立他為承受萬有的,也曾藉著他創造諸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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