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綱要:
㈠新約並沒有廢掉律法﹙羅七12,14﹚
─律法作為神的心意「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
﹙太五17~20,路十六17﹚
─律法作為神的心意「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
﹙太五17~20,路十六17﹚
㈡新約也不是替換律法
─律法被罪利用不是律法本身缺陷﹙羅七7~11,14﹚
─所有文字的律法都有解釋的問題﹙太十二,林後三6﹚
─律法被罪利用不是律法本身缺陷﹙羅七7~11,14﹚
─所有文字的律法都有解釋的問題﹙太十二,林後三6﹚
㈢新約把律法寫在心上﹙來八10~11﹚
─成為內在之生命的律:新生命的本性﹙彼前一23﹚
─意念、思想、行為自然活出神的旨意﹙約壹三9﹚
─不再是用人的理解來解釋律法的字句﹙約壹二27~29﹚
─成為內在之生命的律:新生命的本性﹙彼前一23﹚
─意念、思想、行為自然活出神的旨意﹙約壹三9﹚
─不再是用人的理解來解釋律法的字句﹙約壹二27~29﹚
㈣藉順從聖靈活出律法﹙羅七6,八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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