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4日 星期五

第六十一章 新約福氣之核心:律法寫在心上

主又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希伯來書8:10

前面我們已經看見舊約的「瑕疵」(缺欠)[1],就是他們不恆心守我的約」[2]原文作「他們無法長遠在我的約裡」)。我們也看到另立新約的目的就是要處理舊約的這個不足之處,好徹底解決他們無法長遠在我的約裡的問題。所以新約最顯著的一個特徵,就是預備了恩典,保守進入新約的人持續在約裡。麥基洗德等次的祭司有個重要的記號,就是「本是長遠為祭司」[3]所以他的百姓也理當有同樣的記號:就是「長遠在約裡」。

一定有人會問:我們不是都在新約之下嗎?為何尋常基督徒的經歷卻仍和舊約中的人一樣,都是不能恆心守約(無法長遠在約裡)呢?哀哉,實情的確如此。既然這樣,那麼新約所供應的恩典又在哪裡呢?會不會我們根本不該照字面意義來理解?我們若真相信有這事,難道這不正顯出新約也無法確保神所期待的長遠順服?這豈不表示新約也和舊約一樣失敗了嗎?要回答這些質疑,就必須先釐清一個事實:當年的希伯來基督徒雖然按理說是進入新約之中,只是他們的生命卻仍活在舊約裡。新約並未強迫改變人的自由意志,所以只有當人心看見了神的應許並從心裡相信,然後願意付上一切代價來得著所應許的[4],這應許的福才會實現。但對大多數的基督徒而言,不要說打從心裡,甚至在理智上都無法照字面意思來接受神的這個應許。這些信徒堅持自己的看法:人裡面有罪性,所以人要全然停止犯罪是不可能的;因此之故,當神的話啟示出神的目的是要終結「不能恆心守約」這個問題,這些堅持己見的信徒其實無法從心裡接受這個教導。另有一些人則是雖然願意接受這個真理,但卻因著不信的緣故[5]以致無法完全得著所應許的。以致目前整個基督教會的光景,是只有極少數的信徒能真實活出新約所描繪的生命。

但是我們這位在寶座上的大祭司既是新約的保人(中保),更是這約的擔保,他必會確保這約的每個字都將落實成就;所以讓我們存著對他尊崇的信心,來思想新約的應許,特別是其中最重要的關鍵應許,也就是新約之福的核心:「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們首先要體認到,當神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這裡所描述的其實正是在他──這位神透過起誓[6],並照無窮之生命的大能所立大祭司[7]──裡面的特質。在希伯來書7:16我們看見了外在律法與內在生命的差別:一個是缺乏能力的(「軟弱無益」[8]),另一個則是有大能的;我們同時也知道,如果人的心不對,縱使是神的律法也無法確保人的順[9]相較之下,新約應許要將外在的條例轉變成為內在生命的律,就是將律法放在心裡面,讓它成為心中最深處的生命本性。如此的結果,是當人心在地上定意、立志行事、與生活[10],就是按著內在生命的律而立志行事,也就把神的要求活了出來。為何一顆小橡子會長成一棵大橡樹?因為橡樹的「律」已經放在橡子的裡面。一切生物的生命都是照著它的創造者所定規之「律」而欣然運行,這「律」就是它的內在本性。同樣地,神和神的聖潔,基督和他的聖靈,這一切若真是屬我們的,就必然會內化在我們本性裡,成為我們本能的思想、意志、和感覺,而不再是遙不可及。神所應許的,就是他會把他的律放在我們的裡面,寫在我們的心上,所以他的律會成為我們的本性[11],我們自身的生命[12],我們將會按著這個律,自然的把這種生命活出來。這是神要作成的,所以我們將可以如同他的兒子一樣說:「我的神啊,我樂意照你的旨意行;你的律法在我心裡[13]

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神透過起誓賜下他的兒子作為這約的擔保(保證)[14];神的兒子是在寶座上的大祭司,同時也是這約的中間保人[15]。你會怎麼想?神設定這約所特要供應的,難道會落空嗎?他既說這新約比舊約更美[16],難道他不會讓我們體驗到這經歷嗎?難道單在這事上他會讓我們失望嗎?有一件事是我們的心所嚮往的,就是「終身…用聖潔、公義事奉他[17],這同時也是他的心意,難道他竟無法作成在我們身上嗎?萬萬不會的。既然他已經說了:「這是我將要…立的約」(直譯),他就必然成就。

讓我們來仰望這位新約的中保,坐在天上寶座的大祭司[18]。當他還在地上與門徒同在時,這個律尚未放在門徒的心裡。所以我們看見他們無法謙卑[19],缺少愛[20],也會膽怯害怕[21]。但是當他在寶座上坐下,他就從天上差派聖靈降下進入他們的心,然後一切都成了新的。他們身上開始充滿了謙卑、仁愛、和膽量[22]。神的律在他們的心裡產生能力,讓一種認識神旨意、愛慕神旨意、並行出神旨意的生命可以活出來。這就是基督因他們的信,住在他們心裡[23],也就是他們被從神寶座而來無窮之生命的大能所佔據並主宰。喔,我們不要懷疑。讓我們相信神的兒子──他是約的擔保──然後領受神的靈,他會把我們帶進這個約裡,讓我們與他一同進入聖所,並賜下恩典讓我們長遠活在聖所裡面。

附註:

1.         天上有一個聖所,同樣在我們裡面也有一個聖所。在舊會幕的至聖所中最重要的物件是在約櫃中的律法版,而約櫃乃是由施恩座所遮蔽,並因灑血而潔淨的。律法寫在心上,心因灑血而潔淨,這讓人心成為聖所。唯有如此成為聖所的心,才能進入那真的聖所。

2.         有些人懇切地尋求,但卻無法得著所應許的福,原因豈不是在於他們想用自己的能力來攫取獲得,而不願降服下來讓聖靈在他們裡面來作成所應許的福。神既然說:「我要…另立新約[24],他就必然會透過他的大能,將此作成在各人心中。我們的位份不過就是深深地倚靠,耐心地等候,絕對地信賴他的大能。

3.         我們要記得:身為新約的中保,他全部的工作都是透過真聖所的執事[25]此一身分而完成的。他差遣天上的聖靈從聖所出來,進入我們的心,藉此把神的律放在我們裡面。

4.         全部的律法可以用一句話來總結:「你要愛…」[26](馬可福音12:30-31),當神的愛藉著聖靈澆灌在人心裡[27],愛的律就寫在心上了。

5.         除非當人的志向與神的旨意聯合,並與神的旨意同工,否則人心都無法尋得真正的安息之所[28]



[1] 參希伯來書8:8和合本譯註小字「(或作:所以主指前約的缺欠說)」。

[2] 希伯來書8:9

[3] 希伯來書7:1中文和合本,原文的節次是在7:3

[4] 參馬太福音13:45-46「天國又好像買賣人尋找好珠子,遇見一顆重價的珠子,就去變賣他一切所有的,買了這顆珠子」。腓立比書3:8b「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

[5] 參希伯來書3:19「樣看來,他們不能進入安息是因為不信的緣故了。」

[6] 希伯來書7:21

[7] 希伯來書7:16

[8] 希伯來書7:18

[9] 參羅馬書8:7「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

[10] 參腓立比書2:13「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

[11] 參羅馬書8:2「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

[12] 參歌羅西書3:4「基督是我們的生命,他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與他一同顯現在榮耀裡。」。

[13] 詩篇40:8

[14] 參希伯來書7:22「既是起誓立的,耶穌就作了更美之約的中保」。關於此處「中保(保證)」(e;gguoj)一字的翻譯,參見本書第五十五章2

[15] 參希伯來書8:6

[16] 希伯來書8:6如今耶穌所得的職任是更美的,正如他作更美之約的中保;這約原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

[17] 路加福音1:75

[18] 參希伯來書:「我們所講的事,其中第一要緊的,就是我們有這樣的大祭司,已經坐在天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

[19] 參路加福音22:24「門徒起了爭論,他們中間哪一個可算為大。」

[20] 參路加福音9:54「他的門徒雅各、約翰看見了,就說:「主啊,你要我們吩咐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他們,像以利亞所做的嗎?」

[21] 參馬可福音14:50「門徒都離開他,逃走了。」

[22] 參使徒行傳4:13「他們見彼得、約翰的膽量,又看出他們原是沒有學問的小民,就希奇,認明他們是跟過耶穌的」。

[23] 以弗所書3:17「使基督因你們的信,住在你們心裡,叫你們的愛心有根有基」。

[24] 希伯來書8:8

[25] 希伯來書8:1-2「我們所講的事,其中第一要緊的,就是我們有這樣的大祭司,已經坐在天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在聖所,就是真帳幕裡,作執事;這帳幕是主所支的,不是人所支的。」。

[26] 參羅馬書13:10「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

[27] 羅馬書5:5「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

[28] 本段的原文文意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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