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 希伯來書8:10b-11
神造人是要讓人可以在他裡面尋得福樂。所以人的尊貴之處,是在於擁有一顆能與神相交的心。這顆心的容量如此浩瀚,除了神自己以外,沒有任何事物可以讓它真正滿足;永恆中所提供給人的最高福樂正是在此。
但有一件事會攔阻這種與神的相交,那就是「罪」。若是沒有罪的存在,受造物可自在、本能的活在創造者裡,就如鳥活在空中,魚活在水裡一樣。為此之故,新約提供了兩個應許:「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1],還有「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都必認識我」,這兩者彼此互為因果,缺一不可。當人心從罪惡和流蕩中被拯救出來之後,緊接著就是讓人可以直接的親密面對神。如此的結果是「他們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
個人與神有親密的直接相交:這是新約福氣之冠,而希伯來書的特別之處,就是把通往這福分的道路指明了出來。在以色列中只有祭司可以進入聖所,他們從裡面出來之後開始教導百姓;至於至聖所則唯有大祭司能夠進去。但是在基督裡每個信徒都可以進到至聖所[2],基督將我們贖出來,並不是把我們引向他自己,而是要帶我們「進到神面前」[3]。他是門[4],我們不當只站在門口逗留,而是要藉著他進入神自己──進入神的心和他的愛裡。「神既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的曉諭列祖,就在這末世藉著他兒子(在兒子裡)曉諭我們」[5],在基督裡正是有著與永生神的親密活潑相交。希伯來書中提到幔子被撕裂[6],我們因耶穌的血而放膽不懼怕[7],然後得以進入至聖所,這一切教導都為了一個目的:就是要讓我們與這位永生神有直接的、個別的、活潑的相交。身為「聖所裡的執事」[8],耶穌差派聖靈從聖所進到我們心裡,來作成他身為「約的中保」[9]的工,就是預備我們得以進入聖所。他不只是「約的中保」,他還將自己的身分更完整的啟示出來,就是他同時是「聖所裡的執事」,所以他會負責把我們帶到神的面前。
他是如何做到的呢?正是透過他進入至聖所的路,就是順服之道。「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他們…都必認識我」。律法寫在心上是與神相交的前提:「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10],「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11],「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12]。要讓這位天上的大祭司帶我們進入幔內、並住在神的面前,我們必須學會一件事,就是神的旨意在天上如何成就,我們在地上也要同樣把他的旨意行出來。這才是真正「思念上面的事」[13],能「體貼神的意思」讓我們可與這位天上的神有所相交。與神的旨意合一是耶穌進入聖所的途徑,耶穌也透過相同的這一條路──讓我們與神的旨意合一──把我們帶進父的愛裡[14]享受他的喜樂[15]。
那麼我們又要怎樣才能得到這雙重的福分:律法寫在心上,還有在耶穌裡(藉著耶穌)進到神的同在中?這是神做的事。當年是神向亞伯拉罕起誓:「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16],也是神對我們的大祭司起誓說:「你是永遠為祭司」[17];神既然說了,神就會親自履行他所起的誓。耶穌此刻在寶座上並不是要取代神,更不是要替換神在我們身上的位置。喔,斷非如此!他是把我們帶到神面前。我們靠著他得以就近神,讓神在我們身上完全作成神自己的工。我們首次進到神面前是因著罪得赦免,這是在我們還不知道什麼是常存的相交之前,此時神的唯一目的是要把他兒子啟示在我們心裡[18],好讓我們可以如同兒子一般來仰望父,愛他,並服事他。在此階段,所要求於我們的只有一件事:屈身降卑在神面前,活在對他的深深倚靠中。不管我們對新約應許的真理有多清楚的認識,不管我們對這些所應許的福有多真切的渴望,不管我們認為自己對於這些真理有多大的把握與信心,我們所做的一切卻是沒有果效的,因為這純粹是神自己的工。必須是神親自許可之後,我們才能進入他的同在,他的臉光才會照我們[19]。至於這條通往他同在的路,他必須先親自把他的律寫在我們的心上,並透過聖靈的大能賜給我們一個新的本性[20],然後他才在我們心裡運行,引導我們立志並行事[21]。神必須藉著聖靈親自將他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22],然後「愛」才會成為我們本能的自然反應,正如溫馴是鴿子的本性一般。這是神起誓承諾要作到的,他會透過耶穌──新約的擔保──來作成。是神藉著聖靈的大能使我們剛強起來,使基督因我們的信住在我們心裡,只有當我們在神的裡面[23],才是根植在愛中[24],然後「叫神一切所充滿的,充滿了你們」[25]──這是進入至聖所、進入神同在的極致。
再問一次,我們要怎樣才能得到這雙重的福分:律法寫在心上,並我們的生命中滿了神的同在?沒有其他的方法,唯有全然停止我們自己的工,向著己死,然後在絕對的倚靠和深深的降卑中來等候神。基督的祭司職任不是在地上的,而是在天上的。地上人的祭司職任,所有的方法、條例、一切人的思想、計畫,最多不過只是天上事物的影兒[26]。必須是由天上的神藉著基督把我們帶到自己面前,天上的生命才能臨到我們。而基督要把我們帶到神面前,使我們親近神成為蒙悅納的,也沒有其他的方法,除非他先動工,把神所喜悅的信心、愛心,和順服作在我們心裡。他身為新約的中保,他會確保這一切新約的應許在我們裡面成就。唯有如此,我們才是「真知道他」[27]。
附註:
1. 如果你想要了解我們為什麼要絕對倚靠神,我們為何需要神直接在我們身上作工,最好的方法就是讀勞威廉(William Law)所寫的《仁愛的靈》一書,第二部的第三段對話。那裡詳述了謙卑、溫柔、忍耐、以及在神的旨意下降服,這是唯一引向神的路。
2. 「他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28],除罪是通往神同在的路,基督除去人的罪之後進到神的面前坐下,我們也因罪被除而同樣可以進到神的面前。
[1] 希伯來書8:10a。
[2] 參希伯來書10:19「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
[3] 參希伯來書7:25「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
[4] 約翰福音10:9「我就是門;凡從我進來的,必然得救,並且出入得草吃。」
[5] 希伯來書1:1-2。
[6] 希伯來書10:20,參馬太福音27:51。
[7] 希伯來書10:19「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
[8] 希伯來書8:2。
[9] 希伯來書8:6「如今耶穌所得的職任是更美的,正如他作更美之約的中保;這約原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
[10] 希伯來書12:14b。
[11] 馬太福音5:8。
[12] 馬太福音6:10。
[13] 歌羅西書3:1-2「所以,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那裡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
[14] 參羅馬書8:38-39「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
[15] 參馬太福音25:21「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
[16] 創世記22:17。
[17] 希伯來書7:21「至於那些祭司,原不是起誓立的,只有耶穌是起誓立的;因為那立他的對他說:主起了誓,決不後悔,你是永遠為祭司。」
[18] 參加拉太書1:16「既然樂意將他兒子啟示在我心裡」。
[19] 參民數記6:4「願耶和華使他的臉光照你,賜恩給你。」
[20] 見本書第245頁
[21] 參腓立比書2:13「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
[22] 羅馬書5:5。
[23] 參約翰一書4:16「神愛我們的心,我們也知道也信。神就是愛;住在愛裡面的,就是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
[24] 參以弗所書3:16-17「求他按著他豐盛的榮耀,藉著他的靈,叫你們心裡的力量剛強起來,使基督因你們的信,住在你們心裡,叫你們的愛心有根有基」。
[25] 以弗所書3:19。
[26] 參希伯來書8:5「他們供奉的事本是天上事的形狀和影像」。
[27] 以弗所書1:17。
[28] 希伯來書1: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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