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1日 星期四

第六十八章 基督的血有能力洗淨良心

若山羊和公牛的血,並母牛犢的灰,灑在不潔的人身上,尚且叫人成聖,身體潔淨,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原文作良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嗎?
                                                                                      
希伯來書9: 13-14

大祭司一年一次進入至聖所「沒有不帶著血[1],而基督這位「將來美事的大祭司[2]乃用自己的血[3]進入了「那更大更全備的[4]的至聖所,把通往神面前的路明確向我們打開。地上的大祭司帶著血進入至聖所,如此帶來了暫時的潔淨、以及短暫的、外在的進出自由。基督的血既然有權能將天打開,更將因著這血屬天的本質與永恆的大能,在人心中做成屬天、神聖的潔淨。

為要說明這一點,希伯來書引用民數記19章所提到「母牛犢的灰為例,來解釋什麼是潔淨的功效。當人摸了死屍就成為不潔淨,他必須「出營外去」[5]。遇到這樣的情況,必須先要有一隻純紅的母牛被牽到營外宰殺,祭司要沾牛的血彈向會幕前面,隨後全牛被焚[6],燒完後這母牛的灰收起來可以調做除污穢的水[7],當這除污穢的水灑在不潔淨的人身上,就恢復了他原來的地位與權利[8],他才能存著清潔的良心再次有分於神百姓的生活與敬拜之中。希伯來書在此提出一個修辭性的問題:如果祭牲的血都有這樣的能力,那麼何況「基督…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良心…,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嗎?」基督的血之功效可到怎樣的地步,還有這血成就的潔淨所帶來之福樂是到如何程度,都只能由這血的本質屬性來加以衡量。

基督的血之能力由兩個部分所組成,首先是聖潔的順服,「基督…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血的流出就是順服的明證,他的血因順服而顯出其價值。他來到世上過人的生活,這也是神造人時要人活出來的樣式。他向神捨下自己的意志[9],他不求自己的喜悅[10],只求神的喜悅[11],他讓出自己全部的生命[12],好讓神可以照著所喜悅的,在他的生命中把神自己啟示出來[13],所以說他「將自己…獻給神」。他取了受造物的位份,也成全了受造物原本所當盡的分,而且在過程中「無瑕無疵」。他所獻上的自己是完全的、完美的,因此他的血──同時也是人的血──在神的眼中看為寶貴[14]。所以這血正是完全順服的具體呈現。第二個部分則是在這血所包含的生命[15]裡的「永遠的靈」。經文說他是「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獻給神」,道成了肉身[16],在永恆中的神兒子成為人,神的生命在他裡面居住[17],是這樣的生命讓他的每一滴血都帶著無上的價值。人的血比山羊的血更貴重,君王、將軍的血比千百士兵的血來得寶貴,更何況是神的兒子的血!人的心智若想要為其算定價值,絕對是徒然的。我們唯一能說的是:這是他自己的血,就是神兒子的寶血。

這血所擁有的雙重無上價值,賦予了這血如此的大能大力:首先是打開了墳墓,然後是開啟了天堂。這能力勝過了死亡和陰間的一切權勢,讓他得勝凱旋高坐在神的寶座上。現在,當屬天的大祭司從天上將這血灑在人的良心上,豈不更是帶著無限的潔淨功效,將我們的良心洗淨嗎?

我們知道什麼是良心,良心(良知)指出我們自己如何。良心(良知)不只是讓我們面對過去的德行或過犯,更是關乎我們此刻的純正或虛偽。當良心被基督的血所完全洗淨,而且全然感受到這血潔淨的能力,那麼罪咎與缺憾就被挪移到無窮的遠處[18]。同樣的,因著這血,我們的良心可以從那些糾纏困擾的表裡不一與心懷二意──人正是因此而無法坦然無懼來到神面前──之中得釋放,良心可以重新仰望神,不再有雲影遮蔽。這血讓我們的中保得以進到神面光之中,這光清晰地映照在良心上,然後也透過良心照在我們的心裡[19]。良心並不是在「心」(或稱「內在本質」)以外的某個部分,否則良心就可以與「心」處於不同的狀態之下,但事實斷非如此。正如人的整個身子都佈滿了能察覺不適的感應功能,所以良心(良知)就是那佈滿在我們整個屬靈本體中的感官,功能是立時判斷並回報我們的對錯。正因如此,所以當良心(良知)被洗淨,然後可完全發揮其功能,「心」也就被潔淨並得以完全[20]。這正是當血在天上所擁有的能力被賜下之後,在地上人心中所將作成的功效。這血把基督帶到了神的面前,也要同樣把我們和我們整個內在的人[21]一併帶到那裡。

喔,我們需要認清:基督藉著這血的能力進入了天堂[22],他也要透過這血的大能進到我們心中。這血既然可以充分滿足神對聖潔的要求,同樣這血也可充分滿足我們心中和生命中的一切需求。這是「立約的血」[23],這約中有三個重要的應許:一是罪得赦免、以及神不再記念罪[24]之後而有的平安;二是當賜生命的律[25]放在我們心裡[26],我們會得潔淨與能力;三是這血不只確保了神的同在向我們敞開,更會將這同在傳遞下來。透過聖靈的大能,這血用滿有天上生命的能力帶來了神聖的潔淨。聖靈──就是在基督裡面的那位,當基督流血時也在他裡面──會讓我們有分於這血的能力。基督已勝過罪,完全的順服,進到父面前,這些都是他的福樂,而那些全然認識並經歷這血的潔淨能力之人,也都將經歷到同樣的福樂。

附註:

1.         潔淨我的良心的這血,正是基督所藉以進入至聖所的那血,所以我如果真正渴慕,如果我認識、尊崇、並信任這血的功效,它也會帶我進去。

2.         這寶血的救贖大能可以完全除去一個惡心(天良的虧欠)[27]所留下的一切痕跡,並將其持續排除在外。要相信我們的大祭司,他進入聖所並在裡面服事[28]完全是藉由這血的能力,他也會讓這血的能力成就在我們身上。

3.          這裡所提到的潔淨,也就是在聖經其他地方所說的:基督用他的「血洗淨」[29]。要洗滌一塊麻布,必須先將其放在水中浸透,直到每個汙都被水完全帶走。當我們用信心和忍耐讓這血充滿整個我們內裡的人,我們將會明白這血洗滌我們「比雪更白」[30]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1] 希伯來書9:7

[2] 希伯來書9:11

[3] 希伯來書9:12

[4] 希伯來書9:11

[5] 參民數記5:2「你吩咐以色列人,使一切長大痲瘋的,患漏症的,並因死屍不潔淨的,都出營外去」。

[6] 民數記19:2-5「耶和華命定律法中的一條律例乃是這樣說: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一隻沒有殘疾、未曾負軛、純紅的母牛牽到你這裡來,交給祭司以利亞撒;他必牽到營外,人就把牛宰在他面前。祭司以利亞撒要用指頭蘸這牛的血,向會幕前面彈七次。人要在他眼前把這母牛焚燒;牛的皮、肉、血、糞都要焚燒。」

[7] 民數記19:9「必有一個潔淨的人收起母牛的灰,存在營外潔淨的地方,為以色列會眾調做除污穢的水。這本是除罪的。」。

[8] 民數記19:11-13「摸了人死屍的,就必七天不潔淨。那人到第三天要用這除污穢的水潔淨自己,第七天就潔淨了。他若在第三天不潔淨自己,第七天就不潔淨了。凡摸了人死屍、不潔淨自己的,就玷污了耶和華的帳幕,這人必從以色列中剪除;因為那除污穢的水沒有灑在他身上,他就為不潔淨,污穢還在他身上。」

[9] 參腓立比書2:6-7「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馬太福音26:39「他就稍往前走,俯伏在地,禱告說: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

[10] 參羅馬書15:3「因為基督也不求自己的喜悅,如經上所記:辱罵你人的辱罵都落在我身上。」。

[11] 參約翰福音8:29「那差我來的是與我同在;他沒有撇下我獨自在這裡,因為我常做他所喜悅的事。」

[12] 參以賽亞書53:12b「因為他將命傾倒,以致於死;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他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

[13] 參馬太福音12:18「看哪!我的僕人,我所揀選,所親愛,心裡所喜悅的,我要將我的靈賜給他;他必將公理傳給外邦。」

[14] 參詩篇72:44b「他們的血在他眼中看為寶貴」

[15] 參利未記17:14a「一切活物的生命,就在血中」。

[16] 約翰福音1:14

[17] 參約翰福音1:4生命在他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歌羅西書2:9「因為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裡面」。

[18] 參詩篇103:12「東離西有多遠,他叫我們的過犯離我們也有多遠!」希伯來書10:2「因為禮拜的人,良心既被潔淨,就不再覺得有罪了。」

[19] 參哥林多後書4:6「那吩咐光從黑暗裡照出來的神,已經照在我們心裡,叫我們得知神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

[20] 參希伯來書9:9「那頭一層帳幕作現今的一個表樣,所獻的禮物和祭物,就著良心說,都不能叫禮拜的人得以完全」

[21] 參以弗所書3:16中文新譯本「求他按著他榮耀的豐盛,藉著他的靈,用大能使你們內在的人剛強起來」。

[22] 參希伯來書9:24「因為基督並不是進了人手所造的聖所(這不過是真聖所的影像),乃是進了天堂,如今為我們顯在神面前」。

[23] 參馬太福音26:28「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

[24] 參以賽亞書43:25「惟有我為自己的緣故塗抹你的過犯;我也不記念你的罪惡。」耶利米書31:34「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耶和華』,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這是耶和華說的。」希伯來書8:12「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

[25] 參羅馬書8:2「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

[26] 參希伯來書8:10「主又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27] 參希伯來書10:22「並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

[28] 參希伯來書8:1-2a「我們所講的事,其中第一要緊的,就是我們有這樣的大祭司,已經坐在天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在聖所,就是真帳幕裡,作執事」。

[29] 參啟示錄7:14「我對他說:「我主,你知道。」他向我說:「這些人是從大患難中出來的,曾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淨了。」啟示錄1:5「並那誠實作見證的、從死裡首先復活、為世上君王元首的耶穌基督,有恩惠、平安歸與你們!他愛我們,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有古卷:洗去)罪惡」。約翰一書1:7「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30] 詩篇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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