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5日 星期四

2019年4月21日主日講道


「心裡相信,口裡承認」

羅馬書十章913
釋經筆記
羅十9a「口裡認耶穌為主」的第一重意義是:正如羅馬帝國的臣民稱皇帝為「主」,基督徒是屬靈移民「被遷到神愛子的國裡」(西一13),讓耶穌在生命中掌權作王。
羅十9a有第二重意義。當猶太人讀到舊約聖經中神的名字「耶和華」,就自動念成「主」。新約聖經也維持這個習慣,例如耶穌引用詩篇一一01「耶和華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就說「主對我主說…」(太廿二44)。所以「認耶穌為主」也表示承認基督就是舊約聖經中的「耶和華」。當然這絕不表示聖子就是聖父,首先要知道「耶和華」這個字源於出埃及記三14所記載的:「我是自有永有的」(直譯:我是那我是),亦即「耶和華」是一種對神屬性描述的尊稱,而不是三位一體中「父」這個特定位格的專有名諱。換言之,「耶和華」是三位一體的神之通稱,而非聖父專屬的名。在約翰福音中耶穌數次說「我是」(四26,六20,八24,八28,八58,十三13,十八5,中文翻譯未必清楚),更顯明耶穌就是「那個我是」。所以「認耶穌為主」表示承認基督就是舊約聖經中自我啟示的那位獨一真神,「除他以外,再無別神」(申四35),「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歡歡喜喜的仰望我的日子」(約八56),當神與亞伯拉罕立約時,神子亦在場。
羅十9b「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這不只是接受一個歷史事實,而是縱使缺乏眼見的證據也要「打從心裡相信」,因為「復活」的結果是「升天」,就是永遠活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裡,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提前六16)。相信耶穌復活,就是心裡相信神也會讓「我們必要像他」(約壹三2),穿上不朽壞的身體(林前十五53),「與他一同顯現在榮耀裡」(西三4)。並且這復活的大能此刻透過聖靈讓我們「穿上新人」(西三10),更新改變我們的生命。
羅十11「經上說:凡信祂的人必不至於羞愧」,「神非人,必不至說謊」(民廿三19),所以神既然已經在舊約中說「凡求告主(耶和華)名的,就必得救」(羅十13,引用約珥書二32),祂絕對不會讓我們這些因心裡相信而順服、等候的人到了審判台前,才發現根本不是這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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