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
…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 希伯來書10:19-20, 22
至聖所已經為我們打開,我們可以進去直接面對神,在那裡居住,並在他的面前服事。這是因著一次獻上永遠的贖罪祭牲的血──這血被帶到天上[1],永遠潔淨了一切罪的汙穢[2]──這血賦予我們進去的資格(是我們通行的證件),也提供我們坦然進去的膽量。緊接著的問題是:既然進入至聖所的門已經開啟,那麼哪一條路才能把我們帶到門口並導引我們進去?唯一且絕對無誤的路就是「他給我們開」的這「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我們是「因耶穌的血」而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這自由通行的權利乃是耶穌為我們掙來的,只要我們認定他是替代我們而死,他成就了我們所完全做不到的,就是「贖了人…所犯的罪過」[3],並且永遠除掉罪[4]。這「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正是指著他的死,他身為我們的元帥(領路者)[5]與先鋒[6],他是藉著死打開了通往神的路,這條路他自己先走過了,然後他引領我們跟隨他的步履來走。耶穌的死不僅啟動了新約、開啟了新聖所,更開出一條新的路讓人可以進入神的神聖同在並與神的相交裡。
這條路是什麼?這一條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幔子就是肉身。幔子讓人無法靠近神,而把人和神隔開的正是肉身(肉體)[7],也就是在罪權勢[8]下的人性(天然人的性情)。基督成為罪身的形狀[9]來到世上,與我們一同住在幔外,「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10],「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11]。「基督在肉體的時候」[12],「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13],他也曾「大聲哀哭,流淚禱告」[14],「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15]且「以至於死」。透過撕裂他肉身的這個幔子──包括了他自己的意志與生命──藉著死將自己讓給神,他進入了至聖所。「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16],藉著將幔子撕裂,他升高到神的寶座。這是他為我們所啟用的路。他走上順服以至於死的路,成為我們的替代並完成了救贖,這條他所開通的路他要我們也行在其上。「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17],基督我們的這位大祭司,他是我們完全的替代與救贖主,他更是我們名符其實的領路者(元帥)與先鋒。
他的路就是我們的路。若非他親自走過受苦、順服與自我犧牲的路,進入至聖所的路是不能開通的,所以除非我們走在同樣的路上,我們也不可能進去。耶穌說:「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18],既是指著自己,同時也是對著門徒說的。保羅身上「生命的律」同樣也適用在每個信徒的身上:「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身上」[19]。通往至聖所的路是從撕裂幔子中間經過的,是犧牲與死亡的路。除了耶穌所走過的這路之外,我們無法將自己的罪除掉[20];而要接受基督所成就的工,就必須接受其背後的靈與權能──主如何,每個人都當如何──就是「把自己獻為祭(犧牲自己),好除掉罪」[21]。基督的死在本質上是完全新的,他復活的生命也是如此,從死而來的生命是先前未曾聽聞的,這新的死與新的生命構築起這條又新又活的路,同時也是種新的生活方式,藉此我們得以來就近神。
正如基督曾說要人吃他的肉為糧[22],在此聖靈則是要以他撕裂自己肉身幔子作為我們每日的生活態度。許多人也同樣會說:「這話甚難,誰能聽呢?」[23]或是「這樣誰能得救呢?」[24]但是對於那些願意順服並相信的人,卻是「在神凡事都能」[25],正因這是一條「又新又活的路」。「新的路」:這句話強調這條路是長久清新、鮮活、永不腐朽衰舊[26]的,且永遠保有一開始的完美與朝氣。「活的路」,平常的路是讓活的人走在上面,路本身並不會分賜下生命或力量。可是這條順服、受苦、犧牲自己、與死亡的路,不論看起來多麼艱難,就本性看來完全不可能,但卻是一條活的、帶著生命的路。它不只是開通了一條路徑,更會提供能力讓旅者前行。這路是透過無窮之生命的大能在運作,而相同的大能讓基督成為大祭司[27]。我們在前面看見了是聖靈看守著進入至聖所的路[28],基督則是藉著聖靈這位「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29],因而將這路開通。是這位聖靈的大能遍佈在這路上,並吹屬天的生命氣息於其上。當我們在基督裡有分[30],當我們藉著他來到神面前,他的生命、並在基督耶穌裡賜生命聖靈的律[31]將佔據我們,然後靠著他的力量我們可以跟隨基督耶穌的腳蹤行。進入至聖所的路是完全效法耶穌[32]的那條生命之道,而這「效法」是聖靈在我們裡面作成的。
「進入至聖所,是藉著…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我們現在知道這條路是什麼了:這是死亡之途。沒錯,經過死亡之途卻是通往生命之道。唯一可以讓我們從墮落的本性中得釋放、脫離罪的權勢與咒詛的方法,就是向它死[33]。耶穌取了人的性情(他裡面是無罪的[34]),但是他拒絕滿足這性情的喜好,這是他的捨己;他是向它死了。所以對他而言,這死是通往生命的路;對我們而言,這是那活的、帶著生命的路。當我們是在他復活的大能中認識他,他會帶領我們來效法他的死[35],這是透過聖靈的能力所作成。所以他的死與他的生,新的死與從罪中得釋放的全新生命,並他所開啟的與神相交,這一切將在我們裡面動工,然後把我們從過去他所在之處帶到他現今的位置上。「既是藉著…又新又活的路…坦然進入至聖所,…就當…來」!
附註:
1. 當信徒剛開始領受這血所帶給他的膽量,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他其實尚無法理解這又新又活的路的全部涵義。但是他的心若是對的,他也願意捨下自己並背起他的十字架[36],這樣其實就足夠了。當時候到了,在主所開的這順服以至於死的路上與主完全相交的意義,自然會向他啟示出來。
2. 這條又新又活的路不只是一次進入至聖所的路,更是每天要走的路,讓我們可以更深地走進神的愛與旨意之中。
3. 生命之道也是必死之途。墮落的生命,還有這個己,是如此的罪惡與強悍,所以除非藉由死,別無他途可以拯救。但是感謝神,這死亡之途也是生命之道。透過基督復活的大能與內住,我們可以放膽行走在這條路上。
[1] 參希伯來書9:23-25。
[2] 參利未記16:15-16「隨後他要宰那為百姓作贖罪祭的公山羊,把羊的血帶入幔子內,彈在施恩座的上面和前面,好像彈公牛的血一樣。因以色列人諸般的污穢、過犯,就是他們一切的罪愆,當這樣在聖所行贖罪之禮,並因會幕在他們污穢之中,也要照樣而行。」
[3] 希伯來書9:15。
[4] 參希伯來書9:26;見本書第六十三章。
[5] 希伯來書2:10;見本書第十四章。
[6] 希伯來書6:20;見本書第四十九章。
[7] 參羅馬書8:6-7「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
[8] 參羅馬書5:21「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羅7:14「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
[9] 羅馬書8:3「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
[10] 約翰福音1:14。
[11] 希伯來書2:14。
[12] 希伯來書5:7。
[13] 希伯來書4:15。
[14] 希伯來書5:7。
[15] 希伯來書5:8。
[16] 腓立比書2:8-9。
[17] 彼得前書2:21。
[18] 約翰福音12:24-25。
[19] 哥林多後書4:10。
[20] 參羅馬書6:7「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
[21] 希伯來書9:26。
[22] 約翰福音6:56-57「永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著;照樣,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這就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吃這糧的人就永遠活著,不像你們的祖宗吃過嗎哪還是死了。」
[23] 約翰福音6:60。
[24] 馬太福音19:25。
[25] 馬太福音19:26。
[26] 參希伯來書8:13「既說新約。就以前約為舊了;但那漸舊漸衰的,就必快歸無有了。」
[27] 希伯來書7:16「他成為祭司,並不是照屬肉體的條例,乃是照無窮之生命的大能。」
[28] 參希伯來書9:8「聖靈用此指明,頭一層帳幕仍存的時候,進入至聖所的路還未顯明。 」
[29] 希伯來書9:14。
[30] 參希伯來書3:14「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裡有分了。」
[31] 羅馬書8:2「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
[32] 參羅馬書8:29「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
[33] 參羅馬書6:10「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著。」
[34] 參哥林多後書5:21「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
[35] 腓立比書3:10「使我認識基督,曉得他復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
[36] 參馬太福音16:24「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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