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3日 星期四

第九十四章 干犯三位一體的神

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因為我們知道誰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又說:『主要審判他的百姓。』落在永生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                                                          
                                                  希伯來書10:28-31

希伯來書已將新約那更尊貴的榮耀向我們陳明:我們現今可以坦然來就近神,過去在以色列這是無法想像的。神確實讓他的恩典更顯多了[1],但是人切不可以為更多的恩典表示對罪也就較為寬鬆,或是以為審判的火不再炙烈[2]。不!事實正好相反。更高的特權伴隨著更重的責任,並且一旦錯用,要受更嚴厲的審判。希伯來書在其他地方已經提醒我們(2:212:25)新約不只是在福份上超越舊約,其咒詛更是如此。希伯來書的作者先前問到:「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3]在此則是說:「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喔,但願人能相信這個事實:新約雖然啟示了神就是愛[4],但是對於拒絕的人,新約所帶來的審判卻是遠較舊約來得更加可怕。願神在他的憐憫中向我們顯明這個真理的含意,既是為了讓我們能明白、也是為了他人的緣故。

人干犯摩西的律法…尚且不得憐恤而死」──留意這個可畏的字眼「不得憐恤」──「你們想」那得罪新約恩典的人「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新約超越舊約到什麼程度,所伴隨之審判的可怕程度也成正比。希伯來書提到第一個警告──忽略這麼大的救恩[5]──之時,是和三一神中每一位格的工作連在一起[6],這裡也是一樣。父賜下子:「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子賜下他自己的血:但人竟「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7],父與子賜下聖靈[8]:人卻「褻慢施恩的聖靈」。既然按摩西的律法,干犯的人都「不得憐恤而死」,那麼拒絕基督的人,他們的結局豈不將面臨更加重的刑罰,並且「不得憐恤」!這一切要聽進去。

人踐踏神的兒子」。從前有一位年邁的父親,常常規勸他那任意揮霍的兒子離棄惡途,只是都徒然無功。有一天晚上,當兒子再次要外出放蕩之時,父親再次懇求無效之後,擋在門口說:兒啊,我不能讓你過去,你如果非要不可,那就踏在我的身上過去。兒子想要把父親推開,父親摔倒在地,兒子為要趕快衝出去,竟就踩著父親的身體過去。耶穌基督這位神的兒子來到世上,站在罪人的路上,籲請罪人從罪途上回轉,他用受傷流血的身子親自擋在罪人的路上,但是罪人聽不進勸告,反而腳踩在他的身上而過:「人踐踏神的兒子」!這豈不是干犯了父,將父為我們捨了自己兒子的愛踐踏在地啊!

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父賜下子,子賜下自己的血,就是立約的血[9],這血為人帶來了並確保約所承諾的一切權利,包括「使他成聖」,讓他可以進入至聖所面對那聖者;但是他卻將這血「當作平常(不潔的俗物)」。當我來到要洗滌的水那裡,卻發現水不乾淨,我就會直接把水倒掉。基督呼召罪人在他的血中清洗得潔淨,但人卻認為那是不潔的而加以拒絕。沒錯,被拒絕的是那訴說[10]基督之愛的血,傳講赦罪的恩、天門已開的血,這血被棄置一旁。喔,這是何等的罪啊!如果棄絕公牛與山羊的血[11]都將導致不得憐恤而死[12],那麼鄙視棄絕神兒子的血「該怎樣加重呢!

又褻慢施恩的聖靈」。我對於君王、或是生父的最大冒犯,就是當著他的面將門摔上。當我處於可憐的狀態中,如果有人帶著慰問禮來看我,或是要探視致意,我趕他們走就是侮辱他們。聖靈是施恩的靈,他來了是要指證人的罪[13]、激動人起來禱告、並將人領到耶穌面前。所以在聖靈面前把門關上拒絕服從,反而把心門向世界的靈敞開,就是侮辱褻慢這位施恩的聖靈。將神的兒子踐踏在腳下,將寶血當作不潔淨,拒絕並褻慢施恩的聖靈,禍哉,這是何等的罪啊!

對於這樣的人,「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14],無論在我們中間或是我們周遭所有拒絕基督的人,都要面對相同的結局。「因為我們知道誰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又說:『主要審判他的百姓。』」「因為我們知道」說這話的是誰!有多少人公開宣稱自己相信聖經並敬拜這位聖經裡的神,但其實並不真認識他[15]。他們乃是照著自己的直覺與想像勾勒出一位自己所認定的神,這些人不信他們的神會說:「伸冤[16]在我,我必報應[17]」,他們信的並不是這位聖者──在他裡面公義與慈愛彼此相遇[18]、全然和諧。喔,我們要追求真認識他,所以對於那些曝露在這可怕報應之下的人,我們的心對他們充滿了憐憫與同情。「落在永生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讓我們在愛中記念所有仍落在審判之下的人,同時讓自己感恩的心被挑旺──為我們的得救而感謝──直到我們對於這些淪入危險中的人,從心裡發出無限的憐憫與同情,然後產生一種為他們得救迫切禱告的全新火熱,並願意將自己獻上,作為分別出來的器具,提醒他們所處的險境、並引領他們到基督面前[19]

附註:

1.         當我們接受神的話,我們要記得,如果不是出於神的啟示,我們根本無法想像出、或理解基督榮耀的救贖──這完全是出於神的愛;同樣的,若非出於啟示,我們也不可能設計出、或理解神的公義所必伴隨之「審判的日子」。前者是愛的奧秘,後者則是忿怒的奧秘[20],這些都是超過我們所能想像與知悉的。

2.         面對審判與神的忿怒,我們唯能靠基督的血。這血立於那已發出的判決和那即將傾倒下的審判[21]之間。我們相信有審判就會高舉這血,我們相信這血就當對審判心存敬畏[22]



[1] 參羅馬書5:20「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那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

[2] 參馬太福音11:23-242「迦百農啊,你已經升到天上,將來必墜落陰間;因為在你那裡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所多瑪,他還可以存到今日。但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所受的,比你還容易受呢!」

[3] 希伯來書9:14

[4] 約翰一書4:8「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

[5] 希伯來書2:3

[6] 參希伯來書1:1-32:4

[7]平常」在此當譯作「俗物」較合適,如中文新譯本。

[8] 參約翰福音15:26「但我要從父那裡差保惠師來,就是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他來了,就要為我作見證。」

[9] 參出埃及記24:8「摩西將血灑在百姓身上,說:你看!這是立約的血,是耶和華按這一切話與你們立約的憑據。」

[10] 參希伯來書12:24b「這血所說的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

[11] 參希伯來書9:13「若山羊和公牛的血,並母牛犢的灰,灑在不潔的人身上,尚且叫人成聖,身體潔淨」。

[12] 參利未記10:8-10「耶和華曉諭亞倫說:你和你兒子進會幕的時候,清酒、濃酒都不可喝,免得你們死亡;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使你們可以將聖的、俗的,潔淨的、不潔淨的,分別出來」。

[13] 參約翰福音15:26「他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

[14] 希伯來書10:26

[15] 參馬太福音7:22-23「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16] 參詩篇94:1「耶和華啊,你是伸冤的神;伸冤的神啊,求你發出光來!」耶利米書51:36a「所以,耶和華如此說:我必為你伸冤,為你報仇」。

[17] 參羅馬書12:19「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路加福音21:22「因為這是報應的日子,使經上所寫的都得應驗。」

[18] 參約翰一書4:17「這樣,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因為他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詩篇85:10「慈愛和誠實彼此相遇;公義和平安彼此相親。」

[19] 參歌羅西書1:28我們傳揚他,是用諸般的智慧,勸戒各人,教導各人,要把各人在基督裡完完全全的引到神面前。

[20] 參啟示錄6:15-17「地上的君王、臣宰、將軍、富戶、壯士,和一切為奴的、自主的,都藏在山洞和巖石穴裡,向山和巖石說:倒在我們身上吧!把我們藏起來,躲避坐寶座者的面目和羔羊的忿怒;因為他們忿怒的大日到了,誰能站得住呢?」

[21] 參啟示錄16:1「我聽見有大聲音從殿中出來,向那七位天使說:你們去,把盛神大怒的七碗倒在地上。」

[22] 參彼得前書1:17「你們既稱那不偏待人,按各人行為審判人的主為父,就當存敬畏的心度你們在世寄居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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