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伯拉罕因著信,被試驗的時候,就把以撒獻上;這便是那歡喜領受應許的,將自己獨生的兒子獻上。論到這兒子,曾有話說:『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他以為神還能叫人從死裡復活;他也彷彿從死中得回他的兒子來。」 希伯來書11:17-19
亞伯拉罕的信有一個特徵:「獻上」為祭,這裡我們再次遇到了這個重要的字。亞伯獻祭與神[1],基督將自己獻給神[2],亞伯拉罕則將自己獨生的兒子獻上,他這麼做其實也等同把自己獻上了。與神的互動──也就是信心的生活──無論以何種方式呈現,必然少不了「獻祭」的成分。在罪惡的世界裡,若要脫離罪的本性進到神面前,唯有一條路,就是向這個世界死[3],然後從神自己領受新的生命,更準確的說,是神賜下他自己的生命給那已死的,然後讓他活過來。所以除了捨下自己的生命以至於死──包括那些與生命同樣寶貴的事物──沒有其他方法可以就近神。
唯有因著信,這樣的獻上才可能發生。信是看見了應許就緊緊抱住,信認識這位神既是永生神也是賜生命的神,信放膽支取並信任神的大能會在我身上做成他所說過的話,唯有這樣的信才有勇氣坦然拿著火與刀[4]來到祭壇前[5]。神引領他的百姓走這條信心的道路,最重要的目的是訓練他們可以獻上更大、更貴重的祭(犧牲)。當亞伯拉罕離開他的本族、父家[6]時,他犧牲了自己所珍愛的全部。在他持續等待以撒出生的那廿五年中,他所有自己的想法與願望也都被撇棄,這一切都是為了預備他可以獻上那最尊榮的祭(犧牲),就是捨了他獨生的兒子──那應許之子──以至於死。
當亞伯拉罕面對這最嚴苛的試煉時,信心如何得著能力而得勝呢?這是因為他信任這位全能的神,相信神確實「能叫人從死裡復活」。當以撒出生時,亞伯拉罕已經體認到神是賜生命的,因為他原本看自己早是「一個彷彿已死的人」[7];他認得他的神,相信他真「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8]。我們要如何才能擁有相同的得勝信心,可以承受神在我們身上彰顯同樣讓人從死裡復活的大能?答案是:如果我們要有與亞伯拉罕相同的信,領受和他一樣對神的經歷,我們就要預備好做出同樣的犧牲(獻上相同的祭)。今日的功課乃是把我們帶到信心生活的最深根源:我們願意愈深地進到向己死,我們將愈多曉得神的大能[9],並能愈多經歷全然信靠所帶來的全備福分。
撒拉的信[10],讓我們看見「相信這位賜生命的永生神」這句話之真正涵義,並這樣的信帶著何等的能力;但在摩利亞山上[11]的亞伯拉罕則把我們帶到了一個更深的層次。撒拉相信神會供應天然人身上所缺少的能力,亞伯拉罕則是信任神能重新復原那被拿走的生命。撒拉是個「原型」(預像)[12],象徵人等候神以他的恩典和信實彰顯讓生命復甦的大能,不過此時尚未想到向己死的問題。對撒拉而言,生命的復甦是勝過了「身體如同已死」[13]的自然衰老事實,但是亞伯拉罕所面對的卻全然不同。以撒這個神所賜的生命必須先犧牲獻上之後,才能經歷神大能的全新彰顯。這樣的祭顯明一個真理:即使是神所賜的生命仍然是服在墮落的受造界權下[14],唯有藉著死[15],生命才能從罪與死的權下[16]被拯救出來,也唯有如此,這個生命才能全然歸神所有。先是因著神活過來,卻仍在罪的權下;然後是向罪死,卻在永恆的完全生命中向神活[17]。後來發生在基督耶穌身上的[18],也必成就在每一個有分於他的死而與他相似[19]的人身上。
這裡為我們指出了基督徒生命的方向。正如基督是從父領受生命而降生[20],我們重生的時候也是一樣。但是這個從父來的生命必須先犧牲獻上,基督才能進入父榮耀的完全生命中[21],這個原則也同樣適用在我們身上。神透過重生所給我們的生命不過是預備我們來曉得他的死、配得接受、並進到全然自願效法他的死[22]。當我們看見自身裡面還有多少的己,我們就會更多地渴慕向己死。這是因為我們更深的體認到,靠著自己毫無能力行出良善[23]。這表示自己由衷同意、願成為一無所是,毫無所為,因而讓神成為我們的全部,並做成一切[24]。這也表示真實歇了我們自己的工,完全降服於神透過聖靈無止息的直接作為之下,讓他在我們裡面運行,使我們立志行事[25]來做成他所喜悅的事。這更表示開始「恨惡自己生命」[26],否定自己(捨己)[27],到一個地步就是單以向己死為滿足。
願意在這條又新又活的路上來跟隨主的人,唯有當他感受到自己信的不足,需要對這位能叫死人復活的永生神有更多的信,這種人才有資格使用信心。信心必須經過試驗[28]才顯出能力,信不足而求信心[29]會看見神的大能降下。喔,我們若確實聽到神的召喚,就是把他所親自給我們的生命──包括這生命中一切的福分與經歷──帶來並捨下(獻上)、以至於死,我們將會在他那讓人復活的大能中何等地經歷(認識)他啊!我們的生命將脫離「只有部分屬神,卻有更多成分屬人」之光景,這位引領亞伯拉罕的神會帶我們到死地,但他也在那裡向我們保證,從此之後他的大能會成就一切,我們將會尋得真正的福樂,就是藉由成為無有,讓神成為我們的生命[30]。
基督徒啊!「亞伯拉罕…把以撒獻上;…以為神還能叫人從死裡復活」。把自己帶到死地,相信神可以叫人從死裡復活、可以在死亡中賜下生命,你若信,就必看見神的榮耀[31]。
附註:
1. 神大能的最高彰顯就是讓基督從死裡復活,而基督則是藉著死顯明了信心的最高運作:他將靈魂交在父的手裡[32]。在信徒身上信心的最高運作就是天天把神所給的生命交出來以至於死,並信任他會透過內住的聖靈讓這生命時時刻刻活起來。
2. 在以撒出生之前,亞伯拉罕除了應許以外沒有其他可倚靠的。但是有了以撒之後,他卻落入了恃仗以撒的危險之中,所以以撒必須被捨下。因著信而領受神的一切贈與(恩賜),都可能成為我們的倚恃,這些都要在更高的信心中捨下讓給神。
3. 每一天、每一刻,我們全部的生命都必須是全能神藉著聖靈在我們裡面的工作。
[1] 希伯來書11:4。
[2] 希伯來書9:14。
[3] 參加拉太書6:14「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
[4] 參創世記22:6「亞伯拉罕把燔祭的柴放在他兒子以撒身上,自己手裡拿著火與刀;於是二人同行。」
[5] 參創世記22:9-10「他們到了神所指示的地方,亞伯拉罕在那裡築壇,把柴擺好,捆綁他的兒子以撒,放在壇的柴上。亞伯拉罕就伸手拿刀,要殺他的兒子。」
[6] 創世記22:1「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
[7] 希伯來書11:12。
[8] 羅馬書4:17。
[9] 參腓立比書3:10「使我認識基督,曉得他復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
[10] 見本書第一百零三章。
[11] 創世記22:2「神說:『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
[12] “Type”,參羅馬書5:14「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τύπος)。」
[13] 羅馬書4:19「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
[14] 參羅馬書8:20-21「因為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之下,不是自己願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
[15] 參希伯來書2:14「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
[16] 參羅馬書5:14「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他的權下。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
[17] 參羅馬書6:11「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
[18] 參羅馬書6:10「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著。」
[19] 參腓立比書3:11「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約翰一書3:2「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
[20] 參馬太福音1:18「耶穌基督降生的事記在下面:他母親馬利亞已經許配了約瑟,還沒有迎娶,馬利亞就從聖靈懷了孕。」
[21] 參希伯來書10:12「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
[22] 參腓立比書3:10「使我認識基督,曉得他復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
[23] 參羅馬書7:18「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24] 參哥林多前書15:28「萬物既服了他,那時子也要自己服那叫萬物服他的,叫神在萬物之上,為萬物之主。」
[25] 參腓立比書2:13「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
[26] 約翰福音12:25「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
[27] 參路加福音9:23「耶穌又對眾人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28] 參創世記22:1「這些事以後,神要試驗亞伯拉罕…」;彼得前書1:6b-7a「但如今,在百般的試煉中暫時憂愁,叫你們的信心既被試驗,就比那被火試驗仍然能壞的金子更顯寶貴」。
[29] 參馬可福音9:24「孩子的父親立時喊著說: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幫助。」
[30] 參申命記30:20a「且愛耶和華你的神,聽從他的話,專靠他;因為他是你的生命,你的日子長久也在乎他。」歌羅西書3:4「基督是我們的生命,他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與他一同顯現在榮耀裡。」
[31] 約翰福音11:40「耶穌說:我不是對你說過,你若信,就必看見神的榮耀嗎?」
[32] 路加福音23:46「耶穌大聲喊著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說了這話,氣就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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