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何必再說呢?若要一一細說,基甸、巴拉、參孫、耶弗他、大衛、撒母耳,和眾先知的事,時候就不夠了。他們因著信,制伏了敵國,行了公義,得了應許,堵了獅子的口,滅了烈火的猛勢,脫了刀劍的鋒刃;軟弱變為剛強,爭戰顯出勇敢,打退外邦的全軍。有婦人得自己的死人復活。」 希伯來書11:32-35
當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隨著耶利哥城被攻下,以色列歷史的第一階段就此告一段落。希伯來書的作者知道如果繼續按著前面的方式來細數先祖的信,將會耗費太多的時間,所以他就只從士師記、列王記、和先知書中舉幾個眾所周知的例子,透過這些個案的共同點,指出那些是信心所能成就的事,以及信心所生的忍耐。作者的目的是盼望藉此揭去希伯來信徒心中的帕子[1],好讓他們能看到一個事實:在所記載的這些事件背後存在著一個共同的關鍵,就是當事人都活出了對神的信,無奈這個真理卻是許多熟讀聖經歷史的人所沒看到的。以色列人的歷史,從一方面來說,是記錄了神為那些信靠他的人所做的事,以及透過他們所成就的事;另一方面,這個歷史顯明了在神引領他百姓的過程中,神的同在與行事必然會有一個記號,那就是一顆願意相信的心(這信心也是他所賜的[2])。信心的運作乃是內裡屬天生命的爆發[3],因信正是所盼望之事的「實底本體」,也是未見之事的明確證據[4],[5]。
作者從三個面向來呈現信所成就的大事,首先是描述這些信心偉人所成就的事蹟:與敵人爭戰的時候,他們制伏了敵國;他們在治理百姓的時候阻止罪惡橫行,行了公義;在與神的互動中,他們則是得了應許。第二是他們的得救經歷:從野獸的口,從自然界的權勢,從人的凶暴中被救拔出來,他們堵了獅子的口,滅了烈火的猛勢,脫了刀劍的鋒刃。最後則是他們都主觀經歷到信心的大能讓人剛強站立:軟弱變為剛強,爭戰顯出勇敢,打退外邦的全軍;隨即又加上了一項:有婦人得自己的死人復活。因著信,有婦人竟然就勝過了死亡的權勢!在地上沒有任何權勢可以在信的能力之前站立得住,因信心的能力就是神在我們裡面運行的大能大力[6]。
我們必須從神的眼光來看這些早期的信心偉人,這樣回顧他們和他們的英勇事蹟才會對我們有幫助。從他們身上我們觀察到一個重要的真理,那就是神竟然完全沒有應許信的人可以免於苦難與危險。其實神大可阻止敵人來攻擊,這和他讓人勝過仇敵是一樣容易的事。但是如果神這麼作卻會是我們無比的損失,因為我們的信就完全沒有實地運作的機會,人就不能藉此來學習認識他的神[7],也無法真實體認到自己是神兒女的事實[8]。每個試煉都有雙重目的:一是它讓我們可以藉著信來尊榮神:就是因對他的信任而願意等候他;二是神要藉著這個機會來顯明他的信實:他看顧他的兒女,住在他們裡面[9],且為他們行事[10]。在患難中,兒女的心會全然在倚賴、謙卑、信靠中轉向為父的[11],另一方面神也透過試煉磨難,在兒女打開的心門中啟示出他的愛的全然溫柔,以及一切的拯救能力。沒有試煉,信心就沒有學習操練的機會[12],屬靈的身量品格也無從增長[13],把自己讓給神的心志也不會堅定,就很難緊緊倚附他。所以我們應當為每一個試煉來稱謝神,不論試煉是大或小,它都是一個尊貴的契機讓我們可以獻上冠冕給神[14],更是塑造我們的機會,讓我們配得領受神要賜的冠冕[15]。
當我們思想以色列歷史中信心所成就的事蹟,我們發現還有另外一個同等重要的真理,就是這些事蹟都與公眾的福祉有關:當事人既是為了神的緣故、同時也為了大眾百姓而願意付出自己的生命。自私(自我中心)是信心之死[16]。「你們互相受榮耀,…怎能信我呢?」[17]我們若想要在信上堅固,目的卻是為了追求自己的舒適與利益、並擁有權勢能力,縱使我們心中的盤算是這一切都將用在他人身上,可是當我們達到了所期望的那日,我們一定會失敗做不到。唯有當人認清自己是軟弱的[18],卻仍為神和他人的緣故願意毅然決然地捨下自己,這樣的獻上自己才有資格配得索取神的大能幫助。基甸[19]、巴拉[20]、大衛[21]、和撒母耳,這些都是原本名不見經傳的人,他們的信仰也未必值得在歷史中被傳述,但是因他們選擇為自己的國家而活,特別是為了神在他們國家的心意而活,他們因此就成為神所揀選的器皿,神便使用他們在他百姓當中做成拯救的工。
如今神特殊啟示的適用範圍已經不再侷限於以色列,而是涵蓋了整個世界。噢,在世上還有多少的工尚待完成啊!不論是在基督徒群體或是在異教徒當中,不論在教會、宣教工場、學校中,在提倡節制[22]、追求聖潔的運動[23]裡,不論是大範圍或是局部地對抗各種形態的不公義、抵擋精巧包裝的世俗化影響,這眾多的領域中在在都需要有信心偉人的帶領來「制伏了敵國,行了公義,得了應許」,讓我們每個人都在這樣的爭戰中把自己獻給神。在讓出自己的同時,我們務要記得一個雙重的功課:沒有困難要克服之處就沒有信心可言,沒有困難是信心不能勝過的[24]。因此之故,讓我們不再為了自己的益處而追求信,反而要在神的工、拯救靈魂的工作中「失喪」自己[25]。我們唯有「失喪」自己,才能在神的愛中、在他裡面得回自己。
附註:
1. 「弟兄們,我們既…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就當存著充足的信心(全備的信)來到神面前。」[26]先把在至聖所中與神同在的信心生命活出來,你在地上的全部生活將會是因信而活的生命。
2. 把你自己完全獻給神──你這樣的信會讓你有把握可以向神求他把自己完全賜給你。
3. 在日常生活的小事上我們也需要像面對大事一般的信,沒有一件事對信心而言是不重要的,因為若非有神的同在,沒有一件事是美善的。信就是完全將自己讓給神,讓他可以完全成為我們的一切。
4. 要記得堅定的信之價值乃是在於:為神得勝[27],為他人靈魂得救並神國的擴展而活。
[1] 參哥林多前書3:14,16「但他們的心地剛硬,直到今日誦讀舊約的時候,這帕子還沒有揭去。這帕子在基督裡已經廢去了。…但他們的心幾時歸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
[2] 參哥林多前書12:9「又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信心」。
[3] 見本書第九十八章。
[4] 希伯來書11:1「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中文新譯本作「信就是對所盼望的事的把握,是還沒有看見的事的明證。」
[5] 見本書第九十八章譯註7、8。
[6] 參以弗所書1:19-20「並知道他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就是照他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使他從死裡復活,叫他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
[7] 參腓立比書3:8「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
[8] 參加拉太書4:29「當時,那按著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著聖靈生的,現在也是這樣。」
[9] 參約翰一書4:4「小子們哪,你們是屬神的,並且勝了他們;因為那在你們裡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3:24「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我們所以知道神住在我們裡面是因他所賜給我們的聖靈。」
[10] 參以賽亞書64:4「古以來,人未曾聽見、未曾耳聞、未曾眼見在你以外有什麼神為等候他的人行事。」
[11] 參羅馬書5:3-5「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
[12] 參彼得前書1:7「但如今,在百般的試煉中暫時憂愁,叫你們的信心既被試驗,就比那被火試驗仍然能壞的金子更顯寶貴,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著稱讚、榮耀、尊貴。」
[13] 參以弗所書4:13「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
[14] 參啟示錄4:10「那二十四位長老就俯伏在坐寶座的面前敬拜那活到永永遠遠的,又把他們的冠冕放在寶座前」。
[15] 參彼得前書5:4「到了牧長顯現的時候,你們必得那永不衰殘的榮耀冠冕。」
[16] 參約翰福音12:25「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
[17] 約翰福音5:44。
[18] 參哥林多前書1:27-28「神卻揀選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揀選了世上軟弱的,叫那強壯的羞愧。神也揀選了世上卑賤的,被人厭惡的,以及那無有的,為要廢掉那有的。」
[19] 參士師記6:15「基甸說:主啊,我有何能拯救以色列人呢?我家在瑪拿西支派中是至貧窮的。我在我父家是至微小的。」」
[20] 參士師記4:8「巴拉說:妳若同我去,我就去;妳若不同我去,我就不去。」
[21] 參撒母耳記上18:23「掃羅的臣僕就照這話說給大衛聽。大衛說:你們以為作王的女婿是一件小事嗎?我是貧窮卑微的人。」
[22] “Temperance work” 是指從十九世紀開始的拒飲烈酒運動(俗稱「禁酒運動」),只是這個運動在西方持續到了廿世紀中葉就逐漸消失殆盡。
[23] “Purity movement” 是指從十九世紀中開始,在英語世界中展開的保守身體聖潔運動,起初的訴求是廢止娼妓,後來擴大至禁戒其他的淫亂行為。見帖撒羅尼迦前書4:3「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不過此運動僅維持至二十世紀初。
[24] 參羅馬書8:37「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
[25] 參馬太福音10:39「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
[26] 希伯來書10:19,22。
[27] 參約翰一書5:4「因為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哥林多前書15:57「感謝神,使我們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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